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资料网 » 法律法规 »

商务部、环保总局关于加强出口企业环境监管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9 08:31:40  浏览:8589   来源:法律资料网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商务部、环保总局关于加强出口企业环境监管的通知

商务部 环保总局


商务部、环保总局关于加强出口企业环境监管的通知

商综发〔2007〕3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环保局(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节能减排工作的要求,发挥各类出口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带动作用,有效控制“两高一资”产品出口,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促进贸易平衡,现就推动出口企业率先提高环保水平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出口企业环境监管的重要意义

  从总体上看,绝大多数出口企业能够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注重环境保护。但是,也有部分企业为降低出口成本,违法排污,超标、超总量排污,非法侵占环境资源。一方面,加大资源环境压力,产品出口国外而污染留在国内;另一方面,出口产品价格不能真实反映社会成本,加剧贸易摩擦,助长贸易顺差的不合理增长,给中国产品的形象造成损害。加强出口企业环境监管,促使企业严格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不但是实现节能减排工作目标,全面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也是保护国家环境利益,促进贸易增长方式转变的需要。各级商务、环保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出口企业环境监管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紧密配合,务求实效。

  二、加大对出口企业环境监管力度

  各级环保部门要切实加大对有出口产品的排污企业,尤其是“两高一资”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一要根据当地实际,集中力量对这类排污企业开展一次专项环境执法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要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处罚。二要加强对这类企业的日常环境监管,按照重点污染源的监管要求,加大日常巡查和监督性监测频次,保障其稳定达标排放。三要加强对出口企业环境违法案件的管理,在查清企业的数量、出口产品的品种和数量、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及环境违法行为处罚情况的基础上,建立出口企业环境执法档案管理数据库,对其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和整改实施动态管理。

  三、加强出口管理环节企业环保达标审核

  地方环保部门依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查处属实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并公开,同时责令企业改正或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地方环保部门定期向地方商务主管部门通报上述违法违规企业的情况,提供相应处罚决定书,并通过省级环保部门上报环保总局,环保总局汇总后通报商务部。

  商务部将环保总局通报的违法违规企业名单及相应的处罚决定书下发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并授权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依据环保部门提供处罚决定书,暂停受理有关企业出口业务申请,包括:出口配额和许可证申请,加工贸易合同或项目审批及出具加工贸易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全国性、区域性出口商品交易会、博览会参展和摊位申请等。地方商务主管部门通过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将该企业出口业务申请情况上报商务部,商务部根据《外贸法》第三十四条和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可中止该企业在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期限内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并将处罚决定下发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据此在相应期限内中止受理有关企业出口业务申请。被环保部门行政处罚的企业改正违法违规行为并通过环保部门验收后,环保部门及时向商务主管部门通报。商务主管部门收到通报后,恢复受理未被禁止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企业的出口业务申请。

  申请人以外贸代理方式出口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在受理出口业务申请时应审查出口货物来源证明(生产企业出具的发票),如申请人所代理出口的货物系上述环保违法企业生产的,亦按照上述办法暂停受理相关申请。

  各级出口配额和许可证发证机关发放出口配额和许可证时,如发现申领企业(以外贸代理方式出口的审查货物生产企业出具的发票)为环保违法企业的,不予发证,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当地商务主管部门。

  四、开展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

  冶金、化工、水泥、纺织、轻工等行业顺差规模大、增长快,环境问题突出,可率先在这些行业推行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企业要设立环境管理机构、指派专门人员担任环境监督员,检查记录企业环境运行指标,定期向当地商务、环保部门报告并随时准备接受检查和抽查,定期向社会发布企业环境运行情况报告,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五、加强对出口企业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与培训

  各地商务、环保部门要广泛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充分调动公众参与环境监管的积极性,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中介组织在规范企业环境行为方面的重要作用。要组织环保优秀出口企业经验交流,加大舆论宣传力度,适时推出一批在环境保护方面表现优秀的企业,曝光一批违法违规排放、污染严重的企业。要联合制定对出口企业的环境保护培训方案,定期组织对本地区出口企业及其负责人环境守法的专项培训,切实增强出口企业守法意识,不断提高履行环境保护义务的能力。

  六、加强部门协作

  省(市)、地(市)两级商务、环保部门要成立联合工作小组,指定专门机构负责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商务和环保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商务部门审核会对环境保护带来重大影响行业的企业出口业务申请时,应主动征询环保部门的意见,环保部门要在两周内予以回复。环保部门要定期将查处违法违规的情况通报商务部门,作为商务部门受理企业业务申请时的审核依据(企业无需向商务部门提供环保达标证明)。环保部门认为应当依法采取综合手段予以处罚的,应将有关案件材料通报商务部门,商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处理,并在两周内将有关处理结果反馈环保部门。

  各地商务、环保部门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密切配合,抓紧制定联合工作小组工作规划和落实方案,并于2007年10月底前上报商务部和环保总局。

  联系人:

  商务部 综合司 陈广龙

  联系电话:65197260

  环保总局 环境监察局 阎景军

  联系电话:66556449



商务部 环保总局



二○○七年十月八日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共产党宣言》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于党的先进性建设的理论

云南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 石安洲


《共产党宣言》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纲领性文献,是无产阶级政党第一个“周详的理论和实践的党纲”。列宁说:“这部著作以天才透彻鲜明的笔调叙述了新的世界观,即包括社会生活在内的彻底的唯物主义,最全面、最深刻的发展学说辩证法以及关于共产主义新社会的创造者无产阶级所负的世界历史革命使命的理论。”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论述,是站在世纪交替的历史高度,着眼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继承历史,立足现实,前瞻未来的基础上所作出的精辟论断。是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对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与必然趋势所作的深刻洞见和精辟揭示,它在诸多方面继承、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的《共产党宣言》。
“三个代表”对党的先进性建设作出了集中而深刻的新概括,丰富了《共产党宣言》关于“先进共产党人”思想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共产党人不是同其他工人政党相对应的特殊政党。共产党人同其他无产阶级政党不同的地方只是:一方面,在各国无产者的斗争中,共产党人强调和坚持整个无产阶级的不分民族的共同利益;另一方面,在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斗争所经历的各个发展阶段上,共产党人始终代表整个运动的利益。”这里,马恩深刻指出,共产党人在实践方面是各国工人政党中最坚决的始终推动运动前进的部分;在理论方面,他们比其余无产阶级群众优越的地方在于他们了解无产阶级运动的条件、进程和一般结果。马克思、恩格斯的这些论述深刻揭示了在当时的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共产党人先进性之所在,揭示了共产党人与一般工人群众是何等的不一般。根据马克思、恩格斯的“先进共产党人”思想,任何政党都是一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的代表,共产党是工人阶级政治领袖和先进代表,是工人阶级的先进觉悟阶层和先锋队组织,马恩的这一论述初步阐述了党的先进性的重要思想。
江泽民同志的“三个代表”思想深刻总结了我们党将近80 年的历史经验以及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经验,对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关于党的先进性思想作了全新的提炼和概括。进一步从社会发展规律和党的进步本质的高度,揭示了党的“先进性建设”的实质和内涵:
(1) 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揭示了党的先进性在于它能正确把握社会主义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这一思想是对《共产党宣言》中关于“共产党人是各国工人政治运动中最坚决的、始终推动运动前进的部分”的具体概括,它充分说明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党的先进性的体现不尽一样,在改革开放社会主义新时期,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是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党的先进性理所当然地应体现在代表先进的社会生产力上。
(2) 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揭示了党的先进性在于它能正确把握物质与精神的辩证关系。这里江泽民同志将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同一切资产阶级政党及其他一切非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开来: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就在于它能成为领导全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坚强核心。这一思想不仅发展了马恩的思想,而且也发展了邓小平的建党思想。邓小平提出,要把党建设成为领导全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坚强核心。十四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党的建设的新的伟大工程,十五大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党的建设目标,强调要把党建设成为用邓小平理论武装起来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完全巩固、能够经受住各种风险、始终走在时代前列、领导全国人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因此,党只有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即代表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的前进方向,才能领导全国人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3) 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揭示了党的先进性就在于它能正确把握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马克思、恩格斯早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在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斗争所经历的各个发展阶段上,共产党人始终代表整个运动的利益。”因此,在社会主义改革开放的新时期,共产党人要始终代表整个运动的利益,就要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始终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正确把握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江泽民同志将党的先进性进一步界定在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上,加深了人们对党的先进性的正确认识,从而对党的先进性的判定进一步科学、具体,实践性也更强。
“三个代表”思想同《共产党宣言》一样,各自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起了纲领性的伟大作用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论述,从根本上进一步回答了在充满希望和挑战的21 世纪,我们要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和怎样建设党的问题,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伟大纲领,是永远保持党的先进性、战斗力和创造力的行动指南。如果说《共产党宣言》是整个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周详的理论和实践的党纲”的话,那么江泽民同志的“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则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跨世纪的周详的理论和实践的党纲。

第五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关于加强农业合作的联合声明

中国 日本 韩国


第五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关于加强农业合作的联合声明

  (2012年5月13日,中国北京)


  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韩民国和日本国的领导人一致认为,农业关系到国家的发展和人民的福祉。

  开展农业合作,有助于提高三国农业科技水平,增强粮食生产能力,促进农产品贸易发展。同时,有利于三国更好地维护粮食安全,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维持农业多样功能,包括保护土地和生物多样性等。我们认识到,三国建立良好的农业合作关系,对促进地区和世界粮食安全十分重要。

  我们欢迎三国于2012年4月14日至15日在韩国济州岛举行的农业部长会议及其成果,积极评价三国在东盟与中日韩(10+3)框架下开展的有效合作。我们认为三国之间进一步开展农业合作已经具备了良好的基础和条件,发展前景广阔。我们决定在以下方面加强合作:

  第一,通过合办研讨会等方式交流与粮食安全相关的农业政策信息,促进研究人员交流,寻求联合研究契机。同时重点加强三方在东盟粮食安全信息系统、东盟与中日韩大米紧急储备和亚太粮食安全信息平台等区域和国际层面的粮食合作。

  第二,评估口蹄疫和禽流感等亚洲多发动植物疫病的现状并交换相关信息,考虑联合建立一个疫病防控中心的可行性,共同应对动植物疫病。

  第三,分享有关自然灾害的信息,以共同避免和减缓自然灾害,克服灾害的影响,恢复农业生产。

  第四,评估三方在推动研究人员交流以及组织联合研究、讲习班和研讨会等方面的合作现状,就共同面临的问题交流信息。

  第五,促进粮食、农产品贸易,同时通过可能建立的中日韩三方经济伙伴关系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

  第六,加强在东盟与中日韩、亚太经合组织、粮农组织、二十国集团等区域和全球框架下的合作。

  我们支持三国农业部长定期举行会议,就农业领域的相关重大合作问题进行沟通与协调,并就国际粮农等热点问题交换意见,协调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