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阳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
河南省信阳市人民政府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阳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
信政〔2007〕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信阳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九月二十一日
信阳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责任追究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严肃行政纪律,保证政府投资项目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及有关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信阳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国家公务员,以及本市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需要给予责任追究的,分别由主管单位、任免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决定。
前款规定以外的本市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需要责任追究的,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的政府投资项目(包括试行政府投资代建制的建设项目),主要是指:
(一)市级财政综合预算安排(包括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和上级专项补助资金的项目;
(二)政府性负债的公共项目;
(三)地方财政担保的国债转贷、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中用于政府性投资的非经营性项目;
(四)以国有资产或国有产权置换方式安排的项目;
(五)其他财政性资金安排的项目。
第四条 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责任追究,是指监察机关对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有监管不力、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违反管理程序等行为的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以及责任领导、直接责任人员和建设业主单位、项目主管部门的责任领导、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行政责任。
第五条 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实行信访评估制度。重大项目实施前,由项目使用单位的主管部门牵头,组织邀请各方面的专家和专业人士,向涉及的群众代表及相关的部门征求意见,根据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协调各方面利益,进行科学合理地分析评估并向决策机关出具评估报告。
第二章 责任追究的内容
第六条 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建设项目的实施,应根据年度投资计划实行项目预安排管理,预安排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储备库中选取。未列入年度计划而又急需建设的应急项目,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组织实施。
政府投资项目由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费用评审后组织实施。
第七条 市项目审批部门及主管领导和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违反规定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
(二)未严格审查核定政府投资项目总概算的;
(三)对经济、社会和环境影响重大,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审批前未向社会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
(四)对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执行情况稽察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其他违规行为。
第八条 市财政等相关部门及主管领导和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未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进行严格审核的;
(二)未严格审核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预算,高估冒算,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三)未按项目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拨付建设资金的;
(四)未按规定严格审核、审批工程变更的;
(五)未严格审核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的;
(六)其他违规行为。
第九条 市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及主管领导和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未按规定严格审查招标文件资料,导致不符合招标条件的项目进行交易的;
(二)对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交易活动过程监管不力,导致招投标结果显失公正、公平的;
(三)对交易活动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未能及时有效地进行制止、纠正的;
(四)工作人员在交易活动中违反交易操作规程,故意泄露交易秘密,或者私下接触投标人、中介代理人的;
(五)其他违规行为。
第十条 市行业主管部门及主管领导和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未按规定严格审查施工图设计而批准施工许可的;
(二)发现施工单位违法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不予制止或纠正的;
(三)发现安全生产隐患不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安全生产重大责任事故的;
(四)其他违规行为。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及主管领导和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违反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建设的;
(二)在政府投资项目前期的拆迁、评估等工作中弄虚作假的;
(三)依法应实行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未实行公开招标的;
(四)依法应当纳入工程总承包,肢解分包的。
(五)未经批准擅自提高建设标准、扩大投资规模,设计、施工变更不按规定程序报批,单项设计或施工变更超过工程合同总造价3%以上或金额30万元以上的;
(六)未经竣工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即交付使用的;
(七)其他违规行为。
第十二条市审计部门及主管领导和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隐瞒审计查出的财经违法违纪事实的;
(二)未按规定出具审计报告或作出审计决定书的;
(三)未严格审计项目概算执行情况和项目竣工决算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其他违规行为。
第十三条 项目竣工验收相关部门及主管领导和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未认真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竣工验收,或者对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组织竣工验收的;
(二)在项目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有擅自超过批准的建设规模,擅自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或改变资金用途等情况,予以通过验收的;
(三) 其他违规行为。
第十四条 咨询、评估、设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在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进行咨询、评估、设计时弄虚作假,或者提供结论意见严重失实的,依照国家或者地方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三章 责任追究的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符合责任追究情形的,根据情节,按以下方式实施责任追究:
(一)情节较轻的,由市监察局下发《监察建议书》或《监察决定书》进行整改;
(二)情节较重的,由市监察局发文通报批评;
(三)情节严重的,根据党纪政纪规定给予处分;
(四)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或者给国家、集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除追究直接主管人员的责任外,还应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政府投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2007年11月1日起实施。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大纲(试行)》的通知
卫生部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大纲(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培养,贯彻《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发改社会〔2010〕561号),落实2010-2012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任务,我部研究制定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大纲(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部。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大纲(试行)
一、培养目标
以全科医学理论为基础,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全科医生的综合服务能力为目标,通过较为系统的全科医学相关理论和实践技能培训,培养学员热爱、忠诚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事业的精神,建立连续性医疗保健意识,掌握全科医疗的工作方式,全面提高城乡基层医生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达到全科医生岗位的基本要求。
二、培训对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正在从事医疗工作、尚未达到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要求的临床执业(助理)医师。
三、培训时间和方式
培训时间:不少于 12个月。其中,理论培训不少于1个月(160学时),临床培训不少于10个月,基层实践培训不少于1个月,全部培训内容在1-2年内完成。
培训方式:采取按需分程、必修与选修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可采用集中、分段或远程式理论培训、科室轮转、基层实践等形式。
四、培训内容及要求
培训内容分为理论培训、临床培训和基层实践培训三个部分,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第一部分 理论培训
理论培训分为全科医学及社区卫生服务相关理论、医患关系与人际沟通、社区康复、社区心理卫生、预防医学和卫生信息管理六个模块。具体培训细则如下:
(一)全科医学及其相关理论。
掌握:
1. 全科医学的基本概念。
包括:国内外全科医学产生与发展的历史背景;主要概念和基本原则;全科医学的诊疗思维模式;全科医生的服务模式和工作方法;全科医学以家庭为单位的照顾方式;临床预防的概念、原则与方法;接诊技巧和工作方式。
2. 居民健康管理概念。
包括:健康管理的基本概念;生命周期及其健康维护的概念、原则与基本方法;疾病筛检的原则与方法。社区慢性病的全科医疗管理技能,重点对高血压、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病(COPD)等慢性病患者和高危人员进行管理的技能,包括慢性病的常见危险因素及评价、社区为基础的慢性病防治原则与工作内容。
熟悉:我国基层卫生服务相关政策。
(二)医患关系与人际沟通。
掌握:医学伦理学的基本原则、病人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医患关系模型及其意义、全科医疗中医患关系的建立与维护;人际关系与沟通技巧;遵医行为的影响因素及其改善的方法。
熟悉:社区常见医疗纠纷及其预防、处理。
(三)社区康复。
掌握:康复医学的概念;社区康复的基本原则、服务模式与内容。
熟悉:康复评定的种类和特点;常用物理疗法、作业疗法、中医药传统康复疗法、日常生活能力训练的方法。
(四)社区心理卫生。
掌握:常见心理、精神卫生问题的临床特征、处理及防控原则。
熟悉:基层常见心理和精神卫生问题筛检量表的使用。
(五)预防医学。
1. 现场流行病学与实用卫生统计学方法。
掌握:流行病学的基本概念、基本方法;与社区诊断有关的资料收集与整理方法。
了解:卫生统计分析方法以及简单的数据处理方法。
2.健康教育。
掌握: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的基本概念与方法;病人教育的内容与方法;健康行为干预的基本技术;健康教育服务规范;社区常见慢性病的膳食指导原则;社区居民营养监测方法。
3.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掌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概念、内容、识别与处理原则。
(六)卫生信息管理。
掌握: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利用与管理规范。
熟悉:计算机检索相关信息的基本途径与方法;循证医学的基本概念。
(七)其他。
各省(区、市)根据本地区全科医生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实际需求,适当安排其他理论学习内容。
第二部分 临床培训
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实际所需要的知识和能力,组织安排教学活动。本部分可分为临床基础培训(不少于40学时,或1周)和临床科室轮转两部分。轮转科室及时间为:内科4个月(必修);急诊急救3个月(必修);外科、妇产科、儿科、传染科、精神科等共3个月(选修)。学员应当根据原有专科基础和以往接受培训的情况,选择其中至少4个科室进行轮转,所选每个科室轮转时间不少于2周。
本阶段培训的重点是掌握常见症状的诊断与鉴别诊断、主要疾病防治与转诊指标、常用操作技术。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对各科实训内容作适当调整。
来自乡镇卫生院的学员,转岗培训内容可参照卫生部组织编写的《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在职培训指导手册》和《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在职培训系列教材急诊急救指导手册》。
(一)临床基础培训。
1.常见症状的诊断与鉴别诊断。
掌握:头痛、胸痛、腹痛、腰痛、发热、腹泻、失眠、消瘦、乏力等常见症状的诊断和鉴别诊断。
2.临床基本技能。
掌握:体格检查操作规范;心电图机操作及注意事项;掌握无菌操作的基本步骤与方法;临床常见X线、B超结果的解读;常用实验室检查项目和化验值的解读;门诊、住院病历的基本内容与书写要求;常用药物的合理应用。
熟悉:临床培训基地的规章制度。
(二)科室轮转。
1. 内科。
(1)心血管系统疾病。
①实训内容:高血压病、冠心病、心功能不全、心律失常、心肌炎。
②基本知识:掌握以上疾病的主要病因、临床特征、诊断、鉴别诊断、处理原则与方法、转诊指征及预防。
③基本技能:
掌握:循环系统的体格检查;血压的测量、高血压病及其合并症的早期识别、连续性随访管理、高血压的合理用药;心绞痛、心肌梗塞、心功能不全的应急处理;心电图检查方法及常见典型异常心电图特征。
熟悉:心脏X线特点;超声心动图结果解读;心脏起博器安装的适应症及社区指导原则。
了解:动态心电图、动态血压监测的适应症及其检查结果的临床意义。
(2)呼吸系统疾病。
①实训内容:上呼吸道感染、急慢性支气管炎、肺炎、支气管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病、肺源性心脏病、肺癌、胸膜炎、呼吸衰竭。
②基本知识:掌握以上疾病的临床特征、诊断、鉴别诊断、处理原则与方法、转诊指征及预防。
③基本技能:
掌握:痰标本的正确留取方法;常见呼吸系统疾病X线判读;危重病人吸痰;正确吸氧的方法、简易呼吸器的使用;峰流速仪的使用;雾化吸入器和气雾剂的使用方法。
(3)消化系统疾病。
①实训内容:消化性溃疡、胃炎、反流性食道炎、急慢性肠炎、脂肪肝、肝硬化、急性胰腺炎、胆囊炎。
②基本知识:掌握以上疾病的临床特征、诊断、鉴别诊断、处理原则与方法、转诊指征及预防。
③基本技能:
掌握:腹部查体的方法;安置胃管、灌肠的技术。
(4)内分泌及代谢性疾病。
①实训内容: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减低、血脂异常、痛风。
②基本知识:掌握以上疾病的临床特征、诊断、鉴别诊断、处理原则与方法、转诊指征及预防。
③基本技能:
掌握:快速血糖测定方法;尿糖试纸的使用方法;胰岛素的使用方法。
熟悉:尿微量蛋白试纸使用方法;糖耐量试验的测定方法。
(5)泌尿系统疾病。
①实训内容:泌尿系统感染、急慢性肾小球肾炎、肾病综合征、急慢性肾功能不全。
②基本知识:掌握以上疾病的临床特征、诊断、鉴别诊断、处理原则与方法、转诊指征及预防。
③基本技能:
掌握:尿标本的采集方法;导尿术。
(6)神经系统疾病。
①实训内容:出血性和缺血性脑血管病、老年性痴呆。
②基本知识:掌握以上疾病的临床特征、诊断、鉴别诊断、处理原则与方法、转诊指征及预防;老年性痴呆的早期识别及社区照顾原则。
③基本技能:
掌握:常用神经系统的体格检查方法。
熟悉:眼底镜的检查技术。
2. 急诊急救科。
①实训内容:高热、昏迷、头痛、抽搐、晕厥、急性胸痛、急性腹痛、呼吸困难、咯血、呕血、便血、血尿、鼻衄、电解质紊乱及酸碱失衡、休克;各系统的急危重症;中毒和意外伤害。
②基本知识:掌握上述急诊常见症状和问题的诊断、鉴别诊断、处理原则与方法及转诊流程。熟悉强心、利尿药、血管活性药、抗心律失常药、解痉平喘药、镇痛镇静药、止血药、解毒药等急救药物的正确使用。
③基本技能:
掌握:吸氧、洗胃、催吐技术;院前急救的基本原则与方法;徒手心肺复苏技术;包扎、止血、固定、搬运的原则与方法;理化因素所致伤害的处理原则和方法;使用救护车转运病人的注意事项和转诊前的准备。
了解:电除颤的方法;气管插管、呼吸机的使用方法。
(工作在乡镇卫生院的学员重点掌握卫生部组织编写的《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在职培训系列教材急诊急救指导手册》中75种急诊急救内容。)
3. 外科。
①实训内容:外科感染、甲状腺肿、急性乳腺炎、乳腺囊性增生症、腹外疝、阑尾炎、急性胆囊炎、胆石症、下肢静脉曲张、烧伤、前列腺疾病、泌尿系结石、骨折、关节脱位、骨关节疾病。
②基本知识:掌握以上疾病的临床特征、诊断、鉴别诊断、处理原则与方法、转诊指征及预防策略。
③基本技能:
掌握:无菌操作技术。
熟悉:外科清创原则与方法;小伤口的缝合技术。
4.妇产科。
①实训内容:围产期保健、流产、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妊娠合并糖尿病、围绝经期综合征、阴道炎、宫颈炎、盆腔炎、妇科肿瘤、月经失调、阴道膨出、子宫脱垂、计划生育指导。
②基本知识:掌握以上疾病/健康问题的临床特征、诊断、鉴别诊断、处理原则与方法、转诊指征及预防策略;围产期保健和计划生育的基本知识。熟悉青春期、围产期保健方法与技术。
③基本技能:
掌握:阴道窥器使用;妇科双合诊检查;各种避孕工具使用方法。
5.儿科。
①实训内容:新生儿黄疸、上呼吸道感染、哮喘、肺炎、腹泻、贫血、营养不良和肥胖症、佝偻病、急性肾小球肾炎、肾病综合征、高热惊厥。
②基本知识:掌握以上疾病的临床特征、初步诊断与鉴别诊断、处理原则与方法、转诊指征及预防。
③基本技能:
掌握:体格检查、用药特点、药物剂量的计算、小儿液体疗法。
熟悉:小儿病史特点、小儿急诊急救方法。
6.传染病。
①实训内容:病毒性肝炎、肺结核、细菌性痢疾、麻疹、水痘、腮腺炎、猩红热、流行性脑脊髓膜炎、肾综合征出血热、艾滋病、手足口病、流行性感冒。
②基本知识:掌握以上疾病的临床特征、诊断、鉴别诊断、处理原则与方法、转诊指征及预防。
7. 精神科。
①实训内容: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障碍、脑器质性精神障碍(阿尔茨海默病、脑血管性痴呆、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癔症、神经症、酒精所致精神障碍等。
②基本知识:掌握上述疾病的临床特征、诊断、鉴别诊断、处理原则与方法、转诊指征及预防策略;认知障碍、情感障碍、意志行为障碍的临床表现。
③基本技能:
掌握:接触病人的技巧、精神检查的方法;重性精神病患者的管理规范。
熟悉:常用量表的临床意义。
8.其他选修科室。
根据岗位需求自选。
第三部分 基层实践培训
基层实践培训主要是在带教医师的指导下,通过学员直接参加基层全科医疗实践及预防保健相关工作,使其树立以个人为中心、以家庭为单位、以社区为基础的全科医学观念,培养对居民健康负责的、个体与群体相结合的连续性、综合性、协调性的服务能力,与服务对象建立良好沟通和医患关系的技巧;训练其社区卫生服务综合管理和团队合作的整体服务能力,以及结合实际工作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本部分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全科医疗服务技能。
掌握:全科医生的接诊方式、医患沟通技巧;以个人为中心的临床思维和照顾方式;家庭保健的内容与方法、家系图的绘制与家庭结构分析;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与管理(每人至少完成2份规范的健康档案);社区常用药物的用量、用法及不良反应观察;双向转诊原则及其操作方式;法定传染病报告程序、时限。
熟悉:
1.社区卫生服务需求评价、社区卫生诊断的原则和基本步骤;社区卫生服务计划、实施与评价的基本方法;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及团队合作的工作方法;儿童免疫规划实施流程。
2.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与处理规范;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
(二)社区慢性病管理。
掌握:高血压病、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病、脑卒中等重点慢性病人及高危人群的筛查、预防控制与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群体和个体的健康教育技能(包括教育、咨询、评价等),结合卫生主题日至少组织一次群体性的健康教育活动;实施营养指导的具体方法;社区慢性病的运动及心理指导原则与方法。
了解:冠心病、慢性阻塞性肺病、脑卒中等社区常见疾病的康复方法;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规范。
(三)社区重点人群保健。
掌握: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及相关政策;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包括: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预防接种服务规范、0-36个月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熟悉:老年保健的目标、内容、方法与要求;老年常见健康问题的预防、处理及居家照顾、家庭病床管理。
(四)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妇幼保健院参观见习。
了解:基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妇幼保健机构的工作职能、主要科室设置情况,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中应当承担的预防保健工作;传染病及非传染性疾病(包括慢性病)的防控体系、主要工作内容及工作流程;儿童保健、妇女保健体系、内容与方法。
(五)基层卫生服务管理。
熟悉:基层卫生服务质量管理的基本概念、常用评价指标、方法和程序;病人满意度调查及分析方法;基层卫生服务团队的工作模式;与社区组织和其他专业人员沟通的渠道和沟通的技术。
了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运行及管理模式。
五、组织管理与培训基地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培训的组织与管理,并制定具体的培训计划和管理方案。
(一)理论培训: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教育资质的培训机构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培训基地承担。
(二)临床培训: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临床培训基地承担。
(三)基层实践培训: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基层培训基地承担。
六、考核与结业
考核工作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考核内容分为理论考试和实践技能考核两部分。考试考核全部合格者,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证书